您所在的位置: 河北泰科律師事務所律師推薦 >泰科案例
河北泰科律師事務所成立于2008年,是經河北省司法廳核準設立并直屬于廊坊市司法局管理的大型現代化、復合型合伙制律師事務所。泰科所現有近百名工作人員,其中執業律師及實習律師近80人,其他輔助人員20人。部分律師具... 詳細>>
律師姓名:宋律師
電話號碼:0316-2095005
手機號碼:19931871083
執業律所:河北泰科律師事務所
聯系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愛民道與新開路交口麗都創意大廈B座18—20層
田野律師個人簡介:
畢業于河北科技大學,法學學士,本科學歷。于2013年加入中國共產黨,現為河北泰科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
典型案例
“ 李某某與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工傷保險待遇 ”糾紛案
一、案例基本信息
案例類型: 工傷保險待遇糾紛
業務類別: 勞動
仲裁庭調解時間: 2021 年 3 月 11 日
仲裁庭名稱: 永豐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代理律師姓名: 田野律師
二、案情簡介
農民工李某某系自甘肅來冀的務工人員。2019年6月15日,經人介紹到某物流公司位于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的某物流園內從事裝卸工作。2019年6月24日凌晨,李某某在工作過程中從貨物上跌落在地致傷,左股骨骨折。
出院后李某某找到承辦律師,陳述了其在物流公司受傷的經過,并表示公司已經支付了全部住院費用,剩余1000余元門診費用未支付。并稱其入職時與公司口頭約定月工資6500元,未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也沒有為其繳納社會保險。根據李某某的陳述,承辦律師開始搜集證據,并查詢了其工傷保險參保記錄,顯示其在江西省吉安市永豐縣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參保了工傷保險,并再次向李某某核實。李某某稱不知道該裝卸公司,并堅稱自己沒有參保工傷保險。在其堅持下,以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為案由向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起訴。庭審前,物流公司提出了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為李某某認定工傷決定書原件。經承辦律師再次核實,李某某系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至該物流公司員工,深入調查后律師獲取如下證據:1.李某某與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的勞動合同書;2.醫療費用報銷記錄單?;诎盖樽兓?,承辦律師建議李某某撤回起訴,同時根據掌握的證據到江西省吉安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等級評定,提起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仲裁程序。自2020年8月至2020年11月,承辦律師多次往返于冀贛兩地,使李某某順利完成傷殘評定。經過鑒定,李某某構成構成九級傷殘。鑒定結論作出后,承辦律師立即著手計算李某某的具體損失達15萬元。經過勞動仲裁程序,雙方當庭達成一致和解意見,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賠償款45000元,剩余6萬余元工傷保險基金賠付款項由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申報后支付給李某某,在永豐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的見證下簽署了調解協議書。至2021年5月6日止,李某某得到了全部賠償款。
三、案例評析
本案前期進展不順利的主要原因在于當事人對自己所處的案件角色不清楚,對案情把握不準確,直接導致了律師取證的困難和對案件把控定性出現偏差。尤其是對于廣大進城務工的農民工朋友而言,本身在從事高強度的體力勞動過程中處于弱勢地位,加之自己法律觀念不強,證據保存能力和意識不足,直接導致爭議發生后處于沒有有利證據支撐的尷尬境遇。甚至有的勞動者在入職當天就遭受人身損害。在證據保存的問題上,對于部分經營不規范的公司來說,有可能在簽訂勞動合同時只要求簽訂一份,美其名曰“省事”,不給勞動者留存,沒有考勤記錄,沒有工資發放記錄,沒有社保繳納記錄,唯一存在的證據——勞動合同還被公司牢牢控制,直接導致勞動者無法證實其與公司的勞動關系,后續的工傷賠償問題也難上加難。本案中,李某某是不幸的,同時也是幸運的。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為其繳納了社保,并為其認定了工傷,后續的程序即順然可行。
免責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和信息來源于國際互聯網,本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和學習之目的。如轉載稿涉及版權等問題,請立即聯系網站所有人,我們會予以更改或刪除相關文章,保證您的權利。同時,部分文章和信息會因為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的變更失去時效性及指導意義,僅供參考。
聯系方式:聯系電話:18033686018
河北省廊坊市愛民道與新開路交口麗都創意大廈B座19層
冀ICP備11026344號-3 冀公網安備 13100302000727號 Copyright ? 2020 www.jinshizi.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技術支持:網律營管